遵义市关于新冠疫情免除/遵义市疫情取消活动
新冠之下,企业可否以“不可抗力 ”为由免责?
〖壹〗、新冠疫情下,企业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 ,且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需满足严格适用条件。新冠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根据法律定义 ,不可抗力需满足“不能预见 、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 。
〖贰〗、因疫情原因解除合同的,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不承担违约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通常不能完全免除违约责任,但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免除或适用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叁〗、不可抗力的法律认定与合同免责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表示,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此次新冠病毒为新发现病毒,其传播范围广、防控难度大,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
〖肆〗、若允许用人单位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 ,将直接威胁劳动者基本生活来源,因此法律明确禁止此类操作。
〖伍〗 、通过协商妥善化解矛盾,共克时艰 。结语:新冠疫情虽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定条件,但企业不能滥用其作为合同违约的“免责金牌 ”。只有当疫情直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目的无法实现时 ,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企业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审慎主张不可抗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 ,促进市场秩序稳定 。
〖陆〗、不少企业错误地将不可抗力视为“免死金牌”,认为一旦出现不可抗力,自己就可以免于承担任何责任。然而 ,实际上并非如此。以贵州李老板的案例为例,虽然新冠疫情是不可抗力,但李老板并不能因此就完全免除支付房租和物业费的义务 。法院在判决时 ,并没有支持李老板以不可抗力为由完全免除责任的主张。

新冠疫情期间减免政策
〖壹〗、针对大型商务楼宇等出租方的政策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一个月以上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 、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在免收租金期间 ,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贰〗、新冠肺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 、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和租金减免等方面。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针对特定人群,如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 、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
〖叁〗、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 ,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壹〗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核心内容如下:当前疫情形势与防控目标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频发态势,周边地区疫情扩散显著 ,本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 。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及“动态清零 ”总方针,保障群众健康,巩固防控成果 ,现发布中秋国庆期间防控措施。
〖贰〗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 、厦门市等地相继暴发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 ,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中秋、国庆假期出行安全,微山县疾控中心特发布通告如下:非必要不出市 。
〖叁〗、保定市满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中秋 、国庆“两节”期间健康提示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 ,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旅游返满、开学返校人员叠加,随着中秋、国庆“两节 ”临近,我区“外防输入 、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大。
〖肆〗、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 ,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青岛市防指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提倡就地过节。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司法服务与合同纠纷处理规则 司法服务保障作用要求各级法院立足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大局 ,通过调解优先、协商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共担风险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 ,法院优先推动双方协商变更履行期限或费用分担,减少诉讼对抗。 不可抗力规则适用明确疫情或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的法定情形,但需严格把握适用条件。
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 ,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网络打赏或游戏的,支持监护人返还请求。金融案件审理规则 金融借款纠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及中小微企业 ,不支持金融机构提前到期或解除合同主张;变相利息超出专项信贷优惠利率的,不予支持。个人还贷纠纷中,受疫情影响暂时失收的人员,可变更还款期限。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主要内容如下: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积极参与诉源治理 。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重点内容如下:合同案件审理买卖合同:疫情未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成本增加或产品降价,受不利方请求调整价款或变更履行期限的,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比较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旨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为涉疫情执行案件提供精准司法保障 。出台背景与目的背景:疫情发生后,比较高人民法院已出台多项司法政策文件。
发表评论